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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2025/05/12 1.3w 阅读 327 点赞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助力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近日,和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并实施了《和田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自2025年5月13日起正式生效,标志着和田地区灵活就业群体正式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

根据政策规定,和田地区内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要拥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均可自愿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举措打破了住房公积金受益群众就业形式的限制,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的机会。

在缴存方面,新政策充分体现了灵活性。灵活就业缴存人可在规定的缴存上下限内自由确定缴存额度,缴存比例范围设定为10%至24%,且需为偶数,个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选择。这一设计既考虑了灵活就业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又保证了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新政策在住房公积金使用上也赋予了灵活就业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只要按约定履行缴存义务,灵活就业人员在购买家庭自住住房时,若符合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即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在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情况下,灵活就业缴存人还可自由选择销户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真正实现了“想缴能缴、愿缴尽缴、想退能退”的灵活机制。

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策的出台是吸引和激励灵活就业人员共享政策红利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中心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充分发挥试点工作“小切口、大民生、保安居、促发展”的作用,多措并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和田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孟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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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