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开通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旨在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人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压力。
据悉,该业务主要面向在疆内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了商业住房贷款的缴存人。办理该业务时,缴存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且账户余额不少于三个月的缴存额,业务申请时该笔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等。
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中心任意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委托银行网点柜台,即可签订《和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贷款对公签约申请表》。签约完成后,系统将每月自动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约定金额,直接划转至商业银行贷款回收对公收款账户,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月还款额。这一创新举措不仅简化了提取流程,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还有效缓解了缴存人的还款压力,真正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惠民生、暖民心”作用。
此次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的开通,是中心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体现。下一步,中心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为缴存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同时,中心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更多缴存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和便利。(孟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