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试行)》等四项业务规范的通知

2021/01/05 3.7k 阅读 151 点赞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2021年1月1日起,《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试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规范(试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试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规范(试行)》正式实行。

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四项业务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实施细则,确保各项业务合规、合理、合情,助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具体实施细则调整情况另行公布。


和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