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各位缴存人请注意,您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已到账,请查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6月30日,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目前和田中心已成功为七县一市的缴存人进行了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发放工作。
据统计,和田中心共向全地区2262个单位、13.46万名缴存人账户结付利息1.34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07 %、2.59 %、4.69 %,人均结息 995.50元,现全部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人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渠道查询本次结息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史云云 王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