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和田地区关于拟推荐为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的公告公示

2020/10/01 2.0w 阅读 243 点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民族乡村振兴的有效方式,引领带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国家民委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田地区积极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申报工作,经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优中选优、择优推荐的原则,以及通过现场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拟推荐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洛浦县恰尔巴格乡阔恰艾日克村、和田市古江巴格乡赛克散村、和田县经济新区和谐新村4个乡村为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03-2023920  0903-2021101。


和田地区民宗局

2020年10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