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
政策通知公告

【生态保护措施】关于和田地区赫忠钛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集废铅蓄电池的公告

2024/07/29 8.4k 阅读 315 点赞

和田地区赫忠钛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和田县布扎克乡(6大队南侧),收贮规模为3000吨/年。该公司为废铅蓄电池暂存点,贮存场所符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铅酸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新环字[2018]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废铅酸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活动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新环办[2018]198号)的文件要求。现将试点单位名称等信息予以公布,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9日



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备案表

收贮中心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方式

经营规模

危险废物类别

有效期限

653200-13

和田地区赫忠钛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布扎克乡(6大队南侧)

91653221MABNQDYXIG

收集、贮存

3000吨/年

HW31(900-052-31)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

2024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